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为准。
1、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1:1-1:12之间。
2、学校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对于进档考生,除江苏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之外,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C以上,艺术类考生必修科目等级要求为
5、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进档后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政策和规定,但分值最高不得超过20分。
7、山东省报考软件工程和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与学校联系咨询,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1、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广告学、工业设计和服装设计与工程分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动画、绘画和艺术设计分专业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山东省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分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使用省统考成绩的外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换算成百分制)70%和文化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的比例结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使用校考成绩的外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校考专业成绩70%和文化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的比例结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生应服从国家需要,按录取的专业进行学习,原则上不得转专业或转学。个别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报校务会批准后,可允许转专业或转学: 学校创建于1950年,现有崂山校区、四方校区和高密校区三个校区,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5万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500余人。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权,现有7个博士点,4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9个硕士点,60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国家科学技术部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个山东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行业依托中心;学校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8个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学校高质量的教学工作被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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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确有某种专长,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学院(部)推荐,转入学院(部)考核,证实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我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学校因专业调整或停办,休学期满的复学学生、保留一年入学资格的新生,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5、跨学科转专业原则上应编入低年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