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按照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考试为主),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优秀新生。在考生高考总成绩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录取及专业安排时将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录取具体方式: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优先满足第一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或高招办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对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6、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优先录取口试成绩较高的学生。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