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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

学校层次: 大学 / 师范类 大学 / 本科院校
学校类型:类型:师范 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1个
南阳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10-06-21        浏览次数:46

南阳师范学院2010年艺术类各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音乐类:音乐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类: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玉雕方向)、雕塑、动画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在总分并列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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