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查询 >首页 >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

学校类型:类型:综合 隶属于:教育部 211工程 985工程 国家重点学科:20个 院士:14人 博士点:231个 硕士点:284个
武汉大学如何转专业
发布时间:2010-12-01        浏览次数:189

除不符合国家录取规定的考生外,对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相同

武汉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100%。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艺术类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考生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另行提供。
    第十三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省级招办将其档案与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同时投放我校,录取时实行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除生源省级招办另有规定外,我校院校志愿级差分为理工类30分,文史类20分,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4%。
    第十四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各专业间级差均为1分。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及文史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外语+综合。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江苏省,我校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对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和获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以上三类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分专业录取时,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实际总分(语数外+附加分+奖励分,不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的录取办法,以当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为准。
    护理学专业在湖北省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择优录取,降分幅度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的分数为准,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校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之和择优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五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另文公布)。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第十七条 国防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艺术特长生按当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执行,其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运动水平应达到国家一级以上,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要求。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 在内地省份招收的面向西藏就业的定向生,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低40分择优录取,但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二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按预科当年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执行。其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同科类投档线下80分。预科培养结束,经考核合格,转入本科学习。
    第二十三条 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学生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录取办法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四条 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的录取办法按联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外语类专业同等条件下男生优先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六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为准,对于按照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但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少数民族预科生除外);安排专业时,以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为准。
    第二十七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 下一信息: 华中科技大学如何转专业
  • 上一信息: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如何转专业
  • 相关关键词: 武汉大学如何转专业 武汉大学录取规则湖北省 武汉大学武汉市

      
    查看全部
    报考指南
    学科
    专业
    相关学校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学校相册 更多
    招生信息 更多
    报考指南 更多
    学校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