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艺术类考生,除了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广告表演与商务礼仪)和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术科成绩认可本校单考成绩外,其余艺术考生术科认可省统考成绩;广东省外的艺术类考生,必须持有我校术科单考考试成绩方能录取。
2、凡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文化分分数线按各省划定的出档线执行。
3、出档线以上的艺术设计类专业考生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出档线以上的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广告表演与商务礼仪)专业考生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术科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高低顺序排名。
5、出档线以上的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