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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

学校层次: 大学 / 医科类 大学 / 本科院校
学校类型:类型:医药 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 211工程 国家重点学科:19个 博士点:15个 硕士点:24个
广州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8-16        浏览次数:140

  为规范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一、学校全称:广州中医药大学

  二、办学地点:广州市大学城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外语语种:英语

  六、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做到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对报考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录取情况优先满足他们的第一专业志愿,对报考本校第二志愿以后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本校各专业录取情况,酌情调整考生的专业志愿。

  3、所有专业不存在招生男女比例要求。

  4、因专业招生计划录满、不服从专业调配及身体健康原因的考生,学校考虑给予退档。

  5、所有医药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其余体检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广东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6、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

  七、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各省、市、自治区统一向考生公布。

  八、收费标准

  1、本科、专科、高职学费标准:医学专业5760元年;理工专业、外语、体育专业5160元年; 管理、财经专业4560元年。

  2、住宿费标准:1800元年。

  以上收费均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为准,如有调整按广东省人民政府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九、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处

  联系电话:020-39358450      传真:020-39358457

  学校网址::gzhtmdungzhtmnt

  E -mail:  zsb@gzhtmd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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