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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

学校层次: 大学 / 医科类 大学 / 本科院校
学校类型:类型:医药 隶属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国家重点学科:33个 博士点:28个 硕士点:59个
重庆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8-01        浏览次数:38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医科大学(Chngqing Mdial Univrsity)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1956年由国务院批准成立重庆医学院, 1985年更为现名重庆医科大学。

  办学性质和层次:公办 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代码:10631(国际码)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400016

  学校网址::qmudun

  招办电话(传真):023-68485358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26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医疗设备总值784亿元,藏书109万册(含电子图书)。

  二.录取原则

  1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

  3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的加分、降分。考生的录取专业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并结合德智体综合情况录取;本科考生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对加、降分考生进行专业安排时以原始成绩计。若专业计划已满,考生又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

  4投向各省的七年制本硕连读招生计划为意向性计划,学校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部分调整。

  5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6我校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口腔医学专业不招“左利手”(俗称“左撇子”);护理学考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其它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生源范围

  经教育部、重庆市教委批准,今年我校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浙江、山东、吉林、河南、河北、新疆、安徽、山西、陕西、宁夏、海南、辽宁、甘肃、北京、上海等26省(市、自治区)招生,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医科大学计划情况及说明。

  四.收费标准

  1学费:5000-10000 元年,按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七年制学生第一学年收费分别按联合办学大学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随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医科大学计划情况一并公布)

  2住宿费:标准为 1200 元 年人。

  3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当年重庆市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见《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奖励及助学条例》

  六.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七年制毕业学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士、硕士学位证

  2.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

  3.专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专科毕业证

  七.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网上查询网址::qmudun

  八.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代理招生,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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