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陕西中医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医药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陕西省教育厅。
第二条 学校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学校现占地面积10559亩,分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世纪大道,北校区位于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
第三条 学校现有6个二级学院、8个教学系部;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1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有19个本科和5个高职专业,基本形成了以中医药为核心的医、理、文、管、工等学科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学校自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已经形成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不同层次,全日制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四条 2012年本科招生计划2120人,高职(专科)25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条 本科招生专业为中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物制剂、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英语、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制药工程。
第六条 高职招生专业为中医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按各省、市级招生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
第八条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考生,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第九条 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将调档线上所有考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第一、二、三、四、五、六专业依次录取,处理完前一考生后再处理下一考生,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投档成绩低而所报的所有专业都已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市,学校按学生分数和等级择优录取。
第十条 在实考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各种政策加分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的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英语(中医药对外交流)专业建议高中外语为英语的学生报考。
第十二条 护理学专业建议女生身高为160米以上的学生报考。
第十三条 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残疾学生、肝功能异常或澳抗阳性者慎报,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其他体检条件均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按专业收取学费。本科3500~5000元生&middt;年,高职5500元生&middt;年,学生须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缴纳。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 高职各专业学生在北校区学习,本科各专业学生在南校区学习。
咨询电话:029-38185360 33691100 38185051(传真)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世纪大道 陕西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712046
招生网址::zssntmdun
咨询信箱:sntmdd@163m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副高级职称者158名;硕士研究生导师210余名;有兼职博士生导师4名,涵盖了所有中医药类二级学科;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的授予权,建有建筑面积五千余平方米,已有47年的办学历史,全国(部级)中医药重大科技成果乙级奖,长春等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黑龙江,《现代中医药》为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团结协作”的四项原则,现有十个系,中国生物文献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等,图书信息联网,是学院药学各专业教学基地之一,建筑面积达35余万平方米,700平方米,药,大力实施内容丰富的“亿万千百十工程”;积极构建富有中国传统文化暨中医药文化与现代大学理念共融的校园文化环境,是西北地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