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师范学院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10-03-13 浏览次数:35
1采取网上录取方式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在达到省招委规定的录取条件的同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生源不足的前提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并根据实际成绩择优录取。在生源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我校也可接收调剂考生。
2按专业志愿清方式确定,即各专业首先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未满额的专业,再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满额为止。最后将未确定专业且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专业中。
3艺术类专业招生除湖北省、河南省、山东省专业课按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成绩录取外,其他各省均承认生源省组织的专业课联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招生办公布的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情况下,再由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满额为止。
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统一为大学英语,为此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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