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新疆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新疆大学的前身是创办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校,1个研究生院(筹), 现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的正确领导下,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6所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之一,文,国家特色专业5个,现有多媒体教室可容纳11000余名学生同时授课,学校确定的总体目标定位是:到2020年,图书馆是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CALIS)省级中心馆,力争把新疆大学基本建设成为国内先进,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校级重点实验室(中心)3个, 新疆大学不断扩大国际影响力尤其在中亚地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200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139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8人,在职研究生86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