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取得昌吉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河北、山东、湖南、湖北、江苏五省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招办公布的最低投挡线考生,录取时按专业课总分由高到低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满额时,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额满为止。 对取得昌吉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最低投挡线的新疆艺术类考生,按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先录取,额满为止。 艺术类专业考试具体事宜见:jzsn。 文史类各专业:本科:3100,专科:2900; 理工类各专业:本科:3500,专科:3300; 外语类各专业:本科:3800,专科:3500; 体育类各专业:本科:3300; 艺术类各专业:本科:6000。 住宿费标准:8人间600;6人间800;4人间1000。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联系人:李全义 李云志 日常业务联系电话:0994-2337793(兼传真)。 录取期间业务电话:0994-2334181,0994-2336070(传真)。 : jdun (学院主页) : jzsn (招生信息网) E-mail: lqy-j21@163m 学院地址:南校区:新疆昌吉市世纪大道9号 北校区:新疆昌吉市北京北路77号 邮政编码: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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