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由于卫生行业的特殊性,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体检肝功能不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学校将作退学处理。脊柱四肢畸形的考生,考虑就业问题,请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我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临床医学(乡村医生方向)专业是受市卫生局委托,专门为农村基层培养医疗技术人员所开设的专业,该专业在天津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单独划线录取。要求考生具有天津市正式农业户籍(市内六区考生不可报考),年龄25周岁以下,志愿在村级医疗机构服务的应届三校生、往届高中生或同等学历者均可报考。
第十八条 依据专业要求和考虑就业因素护理、助产、护理(涉外方向)三个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m,体重(kg)=身高(m)-105±10%范围内,不符合条件者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