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2、男女比例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口腔专业不招收惯用左手的考生。
5、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实际情况,投档比例在100%-120%之间。
6、对于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均按投档分数对待。
7、进档考生按志愿清、专业清原则录取, 即招生录取过程中按考生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的顺序投档和确定录取专业;在同一志愿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取得录取专业。如一志愿未能录满,再依次从二志愿、三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调剂志愿考生中按上述方法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8、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市、自治区)及我院有关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