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2010年仅在河北省招生。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联考成绩。已获得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文史类及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均记入总分。凡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河北省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对进档考生按所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满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投档线的一志愿考生数量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时,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院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及其他志愿考生。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关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