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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类型:类型:高职高专 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如何转专业
发布时间:2010-12-09        浏览次数:58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第五条  2009年我院将在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省(区)招收会计电算化等15个专业的1450名考生。                                
  第六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上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

  第八条    招生按各省、自治区招生办有关规定按比例投档。

  第九条    我院各专业无性别比例限制。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二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三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英语为我院外语教学语种。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将在我院网站(sxmvm)公布,考生可在录取工作结束后登录查询。同时,我院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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