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0871;自治区招生代码:771。办学层次:高职高专;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
1、外语语种:不限。但考虑到学院师资力量等因素,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2、性别比例:无要求
3、健康状况: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美术加试考生在此基础上要求非色盲、色弱。
1、录取采取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照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相同分数考生录取规则为: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考虑其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
2、艺术类考试录取规则:只承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相同文化课成绩考生录取时,按照其艺术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注:此章程不包含2012年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范围。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西街
联系部门: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1—3996910;0471—3964369
(fax):0471—3996910
网址::imaadun;
Email:zsb6910@163m邮编:010050
以上章程内容最终解释权属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材料,近年来完成区内外大中型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项目200余个,通风,自治区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理事长单位;多次获得自治区普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第一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发展实力强的企业建设了校外实训基地和顶岗实习基地152个,市政工程系, 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全区高职教育改革试点单位,在中国二冶,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专任教师131人,城市规划师,学院不断深化校企合作,专任教师408人,内蒙古第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资质等级高,近三年来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95%以上,2009年被教育部评为&qut;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