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查询 >首页 >赤峰职业技术学院

赤峰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类型:类型:高职高专 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学校新闻
2012年赤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9-16        浏览次数:97
2012年赤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赤峰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赤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特长生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等信息。国家统一招生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院校,赤峰职业技术学院(原内蒙古职业技术学院)于1995年筹建;1996年学院成立,实验中心,食堂,2006年4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06)119号文件批准,各级各类在籍学生2776人,超市,进行新校区建设,超市,目前,学院多方面筹措资金,食堂,更名为赤峰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目前占地面积100亩,新校区建设分两期工程进行,国家教育部教发[2006]11号文件备案,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现有专兼职教师200余人,专业实验室,专业教学楼,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学院系国民经济教育序列,标准塑胶运动场,一期工程主要建设有综合教学楼,为扩大办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赤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二章办学地点及层次

  第二条学校名称:赤峰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校代码:14050

  第四条办学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九条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学院普通高考专科生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招生办公室和各处、室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参与和派出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第十条招生专业与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我院招生办公室报送本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录取批次:高职高专。

  第五章招生条件

  第十二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三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我院招生专业开设外语课程均系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录取方式: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予以录取,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学院积极配合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网上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

  第十六条我院招生工作遵循&ldqu;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

  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rdqu;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ldqu;学校负责、招办监督&rdqu;的录取体制。按专业志愿清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规则。

  第十七条对多名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由招生院校负责择优录取。普通文理科先进行录取第一志愿的方式;如有剩余计划再采取录取第二志愿方式。

  第十八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在自治区内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九条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我院同意执行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除英语专业外,我校其它专业均不限制语种。外语口试成绩、听力成绩以自治区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规定执行。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普通专科学费的收取,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学费标准为:法律事务5800元人&middt;学年,商务英语5800元人&middt;学年,计算机信息管理5800元人&middt;学年,物业管理5800元人&middt;学年,工程测量技术6200元人&middt;学年,装潢艺术设计6200元人&middt;学年,市场营销5800元人&middt;学年,酒店管理5800元人&middt;学年,物流管理5800元人&middt;学年,保险实务5800元人&middt;学年,工程造价6200元人&middt;学年,文秘5800元人&middt;学年,会计电算化5800元人&middt;学年,工程监理6200元人&middt;学年,道路桥梁工程技术6200元人&middt;学年,建筑工程技术6200元人&middt;学年,农村电气化技术6200元人&middt;学年,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6200元人&middt;学年,供用电技术6200元人&middt;学年,公路工程管理6200元人&middt;学年。

  凡报到入学的学生,实行退学不退费原则。

  第二十四条严格遵守学院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实行公开监督制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六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网址::fzyjsxym

  电话:0476-58999885899989,欢迎考生及家长咨询。

  传真:0476—84256995899988

  电子邮箱:fL800206@126m;ddng587@126m

  通讯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

  邮编:024005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赤峰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赤峰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

    为扩大办学规模,各级各类在籍学生2776人,现有专兼职教师200余人,超市,新校区建筑面积两期工程20万平方米,实验中心,学术报告厅,专业教学楼,体育馆,学生公寓楼,标准塑胶运动场,食堂,二期工程主要建设有专业教学楼,国家教育部教发[2006]11号文件备案,食堂,赤峰职业技术学院(原内蒙古职业技术学院)于1995年筹建;1996年学院成立,学生公寓楼,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进行新校区建设,学院系国民经济教育序列, 学院目前占地面积100亩,校园网,更名为赤峰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专业实验室,基础建设和教学实验设施设备总值1亿余元,超市,国家统一招生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院

  • 下一信息: 2012年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 上一信息: 2012年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   
    查看全部
    学校新闻
    学科
    专业
    相关学校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学校相册 更多
    招生信息 更多
    报考指南 更多
    学校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