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招生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招生委员会由院长、主管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一)我院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内蒙古自治区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艺术类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生源不足,可录取自治区内本科院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艺术类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外的艺术类考生的录取,认可招生省招生委员会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按招生省有关规定录取; (三)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文化、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四)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现代教育技术、数控技术、图形图像制作、汽车运用技术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加试口试、且成绩达到合格。 (一)学校招生网址::jntnmn、: 21914712151或: 6031143238 (二) &Epsiln;-mail:jnsfxyzsb@163m,jnsfxyzsb@126m (三)咨询电话:0474-4875613(兼传真),8271499,4875611,8271599, 8271699 (四)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大街59号 (五) 邮编: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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