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一般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 ①内蒙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加试,并取得我院颁发的艺术加试合格证书,方可报考我院;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最低录取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加试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承认其他本科院校专业加试合格证,优先录取取得我校艺术加试合格证的考生。 ②其他各省:承认该省艺术联考成绩,考生文化课进入该省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加试成绩&tims;40%+文化课成绩&tims;60%=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③对外语单科成绩无要求。 (四)根据考生志愿情况和各专业资源情况与生源省招生办协商,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五)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六)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与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协商处理。 学院设有&ldqu;奖、助、勤、缓&rdqu;四位一体的解困助学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外,还设有学院一、二、三等奖学金。 (1)主校区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邮编:130607) (2)联系电话:(0431)89811555、89811666、89811777、89811888 传 真:(0431)89811999 联 系 人:于老师、冷老师、仇老师 (3)网 址:turllgm (4)电 邮:lvyuxuyuan@htmail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