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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类型:类型:高职高专 隶属于:浙江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温州市个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10-03-02        浏览次数:44

录取规则: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无专业加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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