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校址设于广东省广州市。 广东省3650个、湖南省20个、湖北省10个、广西壮族自治区10个、福建省10个(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严格按照教育部实施&ldqu;阳光工程&rdqu;的要求,遵循&ldqu;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公开透明&rdqu;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广东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录取,男女不限。 2、根据省级有关文件规定,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根据照顾后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4、美术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的考生。 5、按考生专业志愿安排录取专业,如考生所报专业额满,则安排相近专业。 6、根据投档顺序和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被录取的新生经省招生委员会核准后,我院立即寄出录取通知书。 7、考生除了通过省招办公布的电话、网址查询录取结果外,还可以直接向学院查询。 1、患有急、慢性传染病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2、如发现考生档案、材料弄虚作假,一律退档,并报有关部门查处。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费:文理科专业12800元年,服装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专业13800元年,艺术、音乐类专业13800元年; 住宿费:六人间:1400元年;八人间:1100元年。(以上住宿费以广东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a)设立新生奖学金; b)在校期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优秀生奖学金; )采取分期缴费、勤工助学等措施; d)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学院每年拿出100万元设立&ldqu;岭南励志班&rdqu;,为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特困生提供减免或全免学杂费的学习机会。 f)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优先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g)为鼓励学生成才,学校设有200万创业基金。 联系电话:(020)22305555 (6线) 传真电话:(020)82373351 电子邮箱:ln_zhaban@21nnt 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网址:lndun 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大观中路492号 邮政编码:510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