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院《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均兼收文、理考生,我院在陕西省、湖北省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其它省份以当地的美术专业考试成绩为准,我院予以认可。文科考生的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理科考生的数学成绩计入总分。进档安排均以专业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西安欧亚学院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1、品德优良,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劣迹者。
2、对考生的选考科目不作限定,外语类考生不再加试听力。
3、所有专业均不设接受非第一志愿的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4、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本省本科、专科(高职)录取线在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在我院或招生点报名面试合格者优先录取。 5、报考我院志愿的考生,符合我院在考生所在省录取标准,经各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院发给西安欧亚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院报到,经复审合格正式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