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立健全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为主体的“九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对于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学校才却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帮扶措施。此外,学校还大力拓宽社会资源渠道,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目前,学校设有“杨丽玲三姐妹专项基金”、“杨勇辉、杨勇泽昆仲专项基金”、“林圣宗先生助学基金”、“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肯德基曙光基金”、“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新华都奖学金”、“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关心下一代旺富奖学金”、“春晖助学金”、“罗利奖学金”、“玄仪助学金”、“陈宝琛奖助学金”、“孝廉奖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自付利息。2009年,福建省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凭有效证件和经办银行要求的有关资料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奖学金以及“杨丽玲三姐妹专项基金助学金”、“陈宝琛奖助学金”、“真维斯大学生助学金”、“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罗利奖学金”、“春晖助学金”、“南联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助学基金”等社会奖助学金。对于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学校采取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扶持、帮助措施。学校还专门制定优秀新生奖励办法,鼓励优秀考生填报我校志愿。
学校设有师范类专业奖学金,被录取就读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享受该项奖学金;被包含师范专业的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先不享受该项奖学金,在分选具体专业后,就读师范专业的学生,开始享受师范类专业奖学金,同时按规定一次性补发分选专业之前的师范类专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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