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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

学校层次: 大学 / 综合类 大学 / 本科院校
学校类型:类型:综合 隶属于:湖北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12个 院士:11人 硕士点:32个
三峡大学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10-05-09        浏览次数:61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学、艺术设计两个专业,在考生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湖北省取得专业联考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40%+我校专业成绩×60%=综合分)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在各省列第一名的考生,如填报我校第一志愿且文化上线,我校将优先录取。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三个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单科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如填报我校第一志愿且文化上线,我校将优先录取。
    此外,外省的美术类考生按照所报考专业分别录取,湖北的美术类考生按照美术大类进行录取,即不区分艺术设计和美术学专业。

 

理工、文史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成绩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以考生特征成绩为标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分数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科目分数高的考生。英语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科目分数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专业志愿因专业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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