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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师范学院

学校层次: 大学 / 师范类 大学 / 本科院校
学校类型:类型:师范 隶属于: 硕士点:4个
喀什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10-01-26        浏览次数:40

一、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按照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各省划定的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60%为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如总分成绩相同或接近,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四、如文化成绩特别优秀,则适当照顾专业成绩。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喀什师范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3.专业录取原则:(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新生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对于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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