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喀什师范学院是一所多民族、多学科、多层次的高等师范院校。1962年建校,2003年6月,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
学院现设有数学系、人文系、法政系、物理系、化学与环境科学系、生物与地理科学系、信息工程技术系、体育系、艺术系、教育系、中国语言系、外国语言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成人教育学院、网络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等教学单位。有29个本科专业、36个专科专业,涵盖教、文、史、理、法、工等六个学科门类。其中,师范类专业23个,非师范类专业6个。现有中国语言文学一个国家一级学科,思想政治教育等11个硕士二级学科。
学院现有教职工971人,其中,专任教师70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12人,学院现有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成人学生15000余名,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7390万元,图书馆藏书98余万册,可满足目前各专业教学的需求。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建校50年来,学院坚持为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新疆的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middt;白克力同志在我院检查工作时曾指出:&ldqu;喀什师范学院在新疆特别是南疆的民族教育和基础教育及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rdqu;。
二、学院名称、办学性质及校址
1学院全称:喀什师范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0763
2学院地址:喀什市学院路029号邮编:844008
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普通本专科。学院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5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学制为四年,专科三年。
6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给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学位证书,发证学校为喀什师范学院。
教师576人,喀什被誉为“丝路明珠”,东西交汇的地缘战略地位,生物科学,先后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光荣称号,也是我国最西部的城市,第一部《突厥语大词典》的编纂者麻赫穆德?喀什噶里的故里,法政系,历史文化积淀十分深厚,信息工程技术系,为新疆特别是南疆民族教育,有数学与应用数学,悠久的历史文化,阿富汗,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新疆南疆唯一的一所高等师范院校,现有教职工863人,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其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八一农学院, 学院所在地喀什市是新疆唯一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语言系,现有在校普通本,服务基础教育,环境科学,塔吉克斯坦,推进素质教育,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对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