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0〕21号 )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 1在台湾参加&ldqu;学测&rdqu;考试,成绩达顶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2在大陆办学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其高中毕业生在台湾参加&ldqu;学测&rdqu;考试,成绩达前标级。 申请者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两个专业作为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天津)对台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招生名额视具体生源情况而定。 (1)下载填写申请表 下载《(天津)2010年台湾学生免试入学申请表》并进行填写。 (2)寄交申请材料 请将填写完毕的申请表于2010年5月30日之前(以寄件邮戳为准)寄到(天津)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ldqu;免试申请&rdqu;字样。并随函提供:①台胞证影本(资料页)一份、②身份证影本一份、③学生证影本(资料页)一份、④&ldqu;学测&rdqu;成绩单影本一份、⑤&ldqu;学测&rdqu;等级证明材料影本一份(如有)。同时将申请资料发送电子邮件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电子邮件地址见申请表)。 面试时间暂定于6月9日左右,具体日期以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设在(天津)。 面试后我校将根据申请人的&ldqu;学测&rdqu;成绩和面试情况,择优录取。经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送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备案。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天津)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300 电话:(8622)24092126 传真:(8622)24391746 (天津)本科招生信息网::zsbaud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