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部分区县2010届高三化学第三次诊断性测试试卷
日期:2010-11-21 11:29
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2.答选择题时,必须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考试时间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4.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300分,如需改动,第一部分(选择题),重庆市部分区县2010届高三第三次诊断性考试(理综)理科综合能力测试卷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注意事项:1.答题前,务必将自己的姓名, 3.答非选择题时,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橡皮擦干净后,第二部分(非选择题)150分钟,在试题卷上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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