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查询 >首页 >山东女子学院

山东女子学院

学校层次: 大学 / 综合类 大学 / 本科院校
学校类型:
山东女子学院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0-01-26        浏览次数:57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均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审批的标准执行。

对违反山东女子学院《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因各种原因被开除或勒令退学的计划内学生,其学费、住宿费不予退还。

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住宿等情况,由财务处按照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2006】2号文件规定,按月计算退还剩余学费、住宿费。

 

    

  第三十二条 学费:按山东省制定的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为减轻考生及家长经济负担,我院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具体标准为: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

  第三十三条 住宿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根据住宿标准按每生800元/学年收取。

  第三十四条 所有费用均按学年度收取。

  第三十五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 下一信息: 烟台南山学院收费标准
  • 上一信息: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 相关关键词: 山东女子学院收费标准 山东女子学院收费标准山东省

      
    查看全部
    报考指南
    学科
    专业
    相关学校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学校相册 更多
    招生信息 更多
    报考指南 更多
    学校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