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与工作能力,学院向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国家助学金一等奖(3000元生·年)、二等奖(2000元生·年)、三等奖(1000元生·年)等。
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可向考生所在地教育局(教育委员会)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贷款6000元生·年(详情请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
1 为了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结合我院 实际,对全日制在校生实行综合测评奖学金制度,设立一、二、三等奖,每学期评定一次,在新学期开学后前三周进行。
2 为了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与工作能力,学院向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