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贫困生的帮扶与资助工作,我院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台制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自立奖学金管理办法》、《勤工俭学管理办法》等,并构建了“奖、贷、助、勤、补”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学院每年设立了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在保证学生完成学业的前提下,组织贫困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补充生活费用;同时还建立了扶贫助困基金,帮助特困学生解决临时困难问题。学院一直将贫困生工作做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学院本着办好让学生成长、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学院的办学宗旨,积极采取措施,力争不让一个贫困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1)新生特别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成绩高出所在省市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对于降分录取的省份,以所在省市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基准)60分以上,或在高中阶段曾获省级以上三好、优干荣誉及在省级以上的各类竞赛中获奖者有资格获得下列奖项之一,标准如下:
(2)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学期间): 特等奖学金:10000元人&middt;年。 一等奖学金:4000元人&middt;年。 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middt;年。 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middt;年。 单项奖学金: 300元人&middt;年。 (3)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院也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院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银行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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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贫困生资助 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困难生资助办法辽宁省 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抚顺市 奖金等级 奖金额度 高出标准 备 注 一等奖 学年学费的50% 100分 以上各等奖项不兼得,采取标准分的省市换算成实际考分统一计算 二等奖 学年学费的30% 80分 三等奖 学年学费的10% 60分 单项奖 2000元(国家级)1000元(省级) 省级以上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