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贷制度
1、民族类、师范类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836元,按月发放给本人。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一、二、三等,享受面占全院学生的15%。
3、单项奖学金:对英语、体育、学术、文艺、科技作品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可评发不同等级的单项奖学金。
4、学校设有&ldqu;国家奖学金&rdqu;、&ldqu;国家励志奖学金&rdqu;、&ldqu;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rdqu;、&ldqu;丰田助学金&rdqu;等多种奖(助)学金,奖助金每人每年1000-8000元不等。
5、学校设有&ldqu;国家助学金&rdqu;,分一、二、三等,金额每人每年为3000元、2000元、1000元,受助面为30%以上。
6、专项特困生补助金:享受面占全院学生总数的35%,一等每人每年400元,二等每人每年300 元,三等每人每年200元,均按月发放。
7、学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协调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8、学院专门设有勤工助学管理中心,为学生提供各种勤工助学岗位。
一、 全优奖学金。发奖对象为我校在籍各专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一等奖350元生年 二等奖250元生年 三等奖150元生年。
二、 单项奖学金。发奖对象为我校在籍各专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一等奖100元生年 二等奖80元生年 三等奖60元生年。
三、 华藏奖学金。发奖对象为我校在籍各专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标准为100美元生年。
四、 明天女大学生奖学金。发奖对象为我校在籍各专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女大学生, 标准为2500元生年。
五、 西部少数民族奖学金。发奖对象为我校在籍各专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少数民族学生,标准2500元生年。
六、 特困生补助。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酌情给予补助,标准为350—1000元生年,并优先安排勤工助学活动。
七、 贷学金。家庭经济困难、无法顺利完成正常学业的学生可申请贷学金,每年可申请3000—4000元,有国家财政贴息50%,毕业后还清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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