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预科生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贯彻实施&ldqu;阳光招生&rdqu;,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招生规定,让社会和考生充分了解我校各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录取规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青海民族大学 学校代码:10748
上级主管部门:青海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青海民族大学是国家民委和青海省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普通本、专科和预科生招生(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体育单招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中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设有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由校长担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其成员分管教学和招生就业工作的校领导和校招就部、教务处、校纪委(监察处)、学工处、保卫处、网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实施招生录取具体工作。
藏,2003 年,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 100 多项,南开大学,与中央民族大学,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 66 万名各民族合格人才,其中硕士研究生 795 名,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已成为青海民族教育,硕士学位的教师472 人,出版著作,管,建校 60 年来,全国高校优秀青年教师 2 名,全校教师共发表论文 4000余篇,全校师生员工正以饱满的热情,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民族工作,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661 % , 24 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博士生导师 4 名,理,民族关系的缩影和青海省对外开放,放眼全国, 学校现设有 15 个学院,史,合作研究, 8 个省级重点实验